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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信評機構惠譽信評表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6日不同意中國信託金融控股公司(中信金,BBB+/穩定/bbb+)投資新光金融控股公司( 未評級)的計劃後,對中信金和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中信銀,A/穩定/a)的評等沒有立即性的影響。
惠譽指出,中信金(2891)的投資計劃顯示其希望透過購併發展其業務概況,因為在台灣高度競爭和分散的市場中,內生性增長較具挑戰。惠譽預期中信金未來仍對收購機會保持開放態度,但收購目標可能僅限於中小型的民營企業。然而,中信金進行任何大規模的收購可能會對其評等產生影響,惠譽的評估將著重於合併後集團的結構和業務概況,對集團普通股雙重槓桿比率(DLR)的影響,以及中信金是否不再是以銀行為主體的金控公司。
根據惠譽的評等準則,如果普通股DLR持續高於120%,惠譽通常會下調金控公司的評等。對中信金的評等影響還將取決於被收購實體及其子公司的規模和獨立信用狀況。
惠譽指出,中信銀的長期發行人違約評等不太可能因小規模的收購而受到影響,因為該銀行的長期發行人違約評等A受到其個別實力評等( a )和政府支援評等(a)的支持。政府支援評等主要基於中信銀作為台灣最大民營系統重要性銀行地位的支持(7.7%的存款市佔率)。其系統重要性不太可能因小規模購併而顯著改變,而個別實力評等的調升則受限於台灣銀行業經營環境分數(a/穩定)。如果被收購銀行規模較大且信用狀況較中信銀弱,則可能對其個別實力評等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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