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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16日晚宣布,針對中信金(2891)申請投資新光金(2888),金管會決定審查緩議,並不同意此案。對此,中信金表示,「有關於今(16)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宣布中國信託金融控股公司申請投資新光金融控股公司案予以緩議,中國信託金控表示感到遺憾,尊重主管機關決議。」
金管會表示,針對中信金申請投資新光金,金管會審查「緩議」表示不同意。金管會認為中信金書件計畫不足夠,金管會審查之後,主要是一、中信是計畫持股新光金10~51%股權,投資計畫內容對各種整併計畫沒有完整規劃,使購足整併方案不完備。
二、釋股處理欠缺內容;第三是對新光人壽財務掌握度不足,對增資內容不完備;四是公開收購用換股和現金方式,換股跟雙方股東權益保障不足,因此給予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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