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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 記者朱子呈/台北即時報導
群聯(8299)執行長潘健成13日在法說會中,正面回應與投保中心之間的訴訟爭議。他表示,尊重投保中心的訴求,只要對方能提出證據,證明群聯過去的經營方式確實造成當時股東損害,他願意負起全責並進行賠償;但若無法證明,就不應讓案件一再拖延,持續耗費司法資源,也影響公司現有股東權益。
潘健成表示,整件事應回歸證據與事實,「如果有證據,我們就把它做一個賠償」。他認為,若在缺乏具體損害證明的情況下持續訴訟,不僅對社會及司法資源不公平,對目前持有群聯股票的股東同樣不公平。
潘健成也提到,過去曾被告知,受到相關訴訟影響,群聯在納入MSCI指數的過程中面臨障礙;所幸後來有媒體針對案件進展進行報導,公司也順利被納入MSCI指數。
他進一步呼籲,投保中心要保護的應是不同時間點的所有投資人,不能只為保護過去特定時間點的投資人,反而拖累現在股東的投資權益。潘健成強調,群聯願意面對責任並依法賠償,但前提仍須建立在具體證據及實際損害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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