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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交易怎麼節稅?資誠揭用對租稅協定差很大

本文共849字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台北即時報導

企業在進行跨境交易時,若能正確適用租稅協定與優惠扣繳稅率,有機會大幅降低稅負成本。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提醒,前提是必須釐清所得來源認定、備齊文件並符合審查規定,否則容易因程序或認定錯誤而喪失優惠。

資誠近日舉辦「優惠扣繳稅率與租稅協定專題講座」,針對中華民國來源所得的實務認定,以及不同商業模式下如何運用租稅協定節稅進行解析,並透過案例與問答,協助企業掌握跨境稅務操作重點。

資誠稅務法律服務會計師洪麗雀表示,隨著企業全球布局加速,跨境交易頻率提升,各國稅制也更加複雜。企業在支付股利、利息、權利金或勞務報酬給外國公司時,若能善用台灣與他國簽訂的租稅協定,或依我國稅法申請優惠扣繳稅率,通常可適用較低稅率,進而降低整體營運成本。不過,相關申請須符合嚴格條件,企業需完整理解規定並備齊證明文件,才能順利適用。

資誠稅務法律服務協理馮彥豪進一步說明,租稅協定常見有兩大申請類型,包括「營業利潤免稅」與「上限稅率」。其中,若要適用營業利潤免稅,企業需證明在台交易未構成「常設機構」(PE),這也是實務上最常卡關的地方。他也以最新台新租稅協定為例指出,股利與權利金的扣繳上限稅率已調整為10%,並新增利息10%的上限稅率,對企業資金安排影響不小。

此外,他提醒,隨著間接稅額扣抵制度停止適用,台灣母公司未來在認列海外投資收益時,可能面臨較高稅負,企業應提前評估並調整稅務規劃。

針對實務操作,資誠稅務法律服務副總經理張雅綉指出,跨境勞務給付的稅務認定與申報相對複雜。若無租稅協定可適用,企業仍有兩條主要路徑可降低稅負:一是依《所得稅法》第25條,以固定淨利率(例如技術服務15%)計算所得;二是依《所得稅法》第8條認定來源所得,並可選擇「先扣後退」或事前申請核准後再扣繳。

張雅綉說明,不論採取哪一種方式,稅務機關最重視的仍是「淨利率」及「境內利潤貢獻度」的合理性,這往往是審查關鍵。

洪麗雀表示,未來將持續透過專業顧問與交流,協助企業建立完整的跨境稅務策略,在符合法規前提下有效控管稅負,提升國際競爭力並支撐長期發展。

資誠租稅協定專題講座。業者提供
資誠租稅協定專題講座。業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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