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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總統核定監察委員提名小組 蕭美琴出任召集人

本文共549字

經濟日報 記者歐芯萌/即時報導

總統府9日表示,賴清德總統已核定成立「第7屆監察委員提名審薦小組」,審薦小組將協助賴總統提名監察委員人選,咨請立法院同意。

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表示,監察院為國家最高監察機關,行使憲法賦予彈劾、糾舉及審計權,部分監察委員並為國家人權委員會委員,同時肩負促進與保障人權之責。

第6屆監察委員任期將於今(115)年7月31日屆滿,為維繫國家憲法機關正常運作,賴總統將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監察院組織法等相關規定,提名第7屆包含正、副院長之監察委員人選,咨請立法院同意後任命。

郭雅慧說明,為行使憲法賦予之提名職權,賴總統已核定第7屆監察委員提名審薦小組設置要點,並指請副總統蕭美琴擔任召集人,總統府資政蕭新煌擔任副召集人。

組員敦聘蕭美琴、蕭新煌、資政陳博志、司法院前大法官黃虹霞、總統府國策顧問李金龍、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前院長黃瑞華、南國春秋法律事務所創所律師薛欽峰,七人為提名審薦小組委員。

郭雅慧表示,審薦小組委員為社會上不同專業領域、具代表性且有相當資望人士,將襄助總統以公開、公平、公正方式提名監察委員,其中正、副院長依慣例不在審薦範圍。

該小組預定於3月10日召開第1次會議,會後將公開徵才,以發布新聞、函請機關、學校、主要政黨及公民團體推薦等方式,接受社會各界推(自)薦監察委員候選人,廣納優秀適任人才。

副總統蕭美琴出任監察委員提名小組召集人。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副總統蕭美琴出任監察委員提名小組召集人。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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