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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華(2707)19日召開股東會,市場關注,御盟決定提前與晶華解約,高雄晶英8月1日起將改掛萬豪招牌,對此,董事長潘思亮表示,對方單方面宣稱7月底要中止合作,但合約上並無此依據,若御盟於8月1日強行更換招牌,將涉及違約及商標權問題。潘思亮直言,不知道為何對方不能遵守合約、不尊重雙方的婚姻關係(指合約關係)。
潘思亮說,「過去十年,我們因為尊重、遵守跟高雄晶英的聯盟關係,婉拒了很多高雄非常好的案子,所以,對方違約,我們一定會去要求賠償。晶華還在婚姻的階段,不會去找小三,外遇是他們的事情」。
至於晶華會要求多少賠償?潘思亮說,「合約有明文規定提前解約金,賠償金額將遠高於合約規定,包含過去因這個案子損失的所有收入,金額為合約數倍。晶華與御盟的合約是到2032年才到期,提前解約對晶英品牌造成重大傷害,我們已發函律師信,同時發函給萬豪,希望對方按照提前解約程序,晶華立場清楚,必須符合合約要件才能談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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