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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18日表示,汽車客運業者違反勞動基準法比率仍高,勞動部將持續與交通部共同督促業者遵守法令規定。勞動部今公布去年專案勞檢交通運輸業數據,違法率達16.42%,累計罰鍰新台幣1,113萬元。其中,汽車客運業處分率從2023年的31.4%上升至去年的39.29%,研判應是缺工導致違法比率仍偏高。
勞動部今天舉行例行業務報告,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綜合規劃組組長許莉瑩會中公布勞動部去年專案勞檢鐵路與軌道運輸業、汽車客運業、汽車貨運業及遊覽車客運業的結果。
數據顯示,去年共專案勞檢1200場次,初步統計違反勞動法令計197件,累計罰鍰約1,113萬元,處分率16.42%,與2023年的處分率17.4%相較沒有明顯差異。
但,值得注意的是,其中汽車客運業處分率從2023年的31.4%上升至去年的39.29%,違反項目以變更班次未給予足夠休息時間、工作超時,以及未依法給付加班費為最多,違反比率各占16.42%、10.71%及4.29%,勞動部研判應是缺工導致違法比率仍偏高。
根據勞動部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雇主)查詢系統,去年遭開罰的汽車客運業,包含統聯客運被罰185萬元、指南客運被罰165萬元,國光客運則被罰91萬元等。
勞動部進一步說明,勞工每日正常工時不得超過8小時,雇主若需延長勞工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時一日不得超過12小時,延長之工作時間,一個月原則上不得超過46小時,另雇主若延長勞工工作時間,即應加給延長工作期間工資,如為輪班制勞工,更換班次時,原則應有連續11小時以上的休息時間。
勞動部強調,如經查有違法情形,除將依法公布事業單位的名稱外,並得處2萬以上至100萬元以下罰鍰,主管機關亦得依事業規模、違反人數或違反情節加重其罰鍰至法定罰鍰最高額二分之一,呼籲雇主確實遵守法令規定,切勿心存僥倖。另雇主如有違反規定,勞工可檢具相關事證,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直轄市、縣(市)政府勞工局(處)或社會局(處)」申訴,以維權益。
勞動部表示,為加強監督交通運輸業,勞動部今年也會持續與交通部合作,除了對汽車客運、貨運和遊覽車業進行聯合稽查外,也會將業者勞動法令違規紀錄,作為交通部進行營運安全預警指標、評鑑或補助參考,也會請交通部協助選列評鑑結果不佳的業者,納入專案檢查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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