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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境外綠電輸送回台 目標價每度4元具可行性

本文共672字

聯合報 記者賴昭穎/台北即時報導

經濟部近日提出「台菲電力合作評估報告」,外界關切在菲律賓「種綠電」在輸送回台的可行性,經濟部指出,綠能跨境合作為國際趨勢,也是能源轉型的新契機,境外綠電輸送回台灣目標價格為每度4元具備可行性。

經濟部長郭智輝去年10月拋出赴菲律賓呂宋島蓋再生能源電廠,並將綠電輸送回台構想,他允諾立法院半年內提出可行性報告。

最新出爐的報告提到,菲律賓日照條件佳,規畫以太陽光電為主要開發電源,優先供應菲國當地企業、台商工廠用電需求,剩餘電力則可由電池船或海底電纜送回台灣。

報告指出,台灣尚無HVDC輸電系統布建經驗,僅有台澎海纜實績,但在輸送電力容量、工程規模等,均與台菲跨國海底電纜工程無法比擬,且台菲海域地形相對於歐洲海域複雜;此外,考量海底電纜建設時間長,電池船可以作為海底電纜完成前的短期方案,但船運輸電力服務成本約每度達5.5元,且商業模式尚在開發中,航程過長成本也須另外評估。

經濟部今天提出四點回應,首先,參考菲律賓太陽光電設置價格約每度2-3元,國際海纜輸送成本已相對成熟,但成本隨著地形條件而有所變化,境外綠電輸送回台灣目標價格為每度4元具備可行性。其次,儲能海運成本涉及規模經濟及市場普及化,作為島嶼國家、偏遠地區供電系統後,將有效大幅降低。

第三,經濟部能源署本於專業定期召開研商會議,透過客觀資料推動合理多元綠能開發及綠能境外合作,並就特定技術議題就教於國內外專家或公司,如海底地形、海纜鋪設等,並無一團亂等相關情事。最後,經濟部表示,境外綠電輸送回台灣具可行性,也期望與理念相近的民主國家共同合作,推動區域經濟發展與減碳目標,穩定區域供電。

經濟部長郭智輝。本報資料照片
經濟部長郭智輝。本報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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