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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士(4923)14日清晨公告指出,控告華碩(2357)專利侵權賠償訴訟案獲勝,美國德州東區聯邦法院於美國時間114年2月13日判決,被告華碩為惡意侵權且應賠償美金1,050萬元;力士股價開高後衝上漲停40.2元鎖死到收盤,華碩則是以678元收盤,下跌1元,跌幅0.14%。
力士14日清晨6:33在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與華碩之專利侵權賠償訴訟案勝訴,力士表示,於2022年發現華碩銷售於美國之筆記型電腦內,有侵犯本公司美國專利(專利號分別為US7,629,634及US7,812,409)之零組件,經發出律師函無果,當年就在美國對其提起專利侵權訴訟。
力士指出,經委任律師向華碩提起專利侵權訴訟後,經美國德州東區聯邦法院於美國時間今年2月13日判決本公司勝訴,被告華碩為惡意侵權且應賠償本公司美金1,050萬元。本公司已在2月14日取得法院判決文本。
力士說明,美國法院已判決本公司勝訴,依據與律師之合約,於取得被告賠償款後,應支付律師賠償款之27.5%為其報酬;華碩得上訴。
力士早盤以37.2元開高後走高,盤中衝上漲停40.2元鎖死到收盤;華碩則是小跌收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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