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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榮發遺囑判決有效 小股東籲追查長榮海運交易合法性

本文共483字

經濟日報 記者邱金蘭/即時報導

最高法院14日針對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遺囑訴訟,判決認定遺囑有效,今年3月受長榮(2603)海運小股東委託控告張國華等董事涉嫌背信的律師林文鵬,晚間對此表示,顯見長榮海運跟不具合法代表人身分的張國華交易,程序明顯違法,台北地檢署應嚴予訴追。

被視為長榮集團海外金庫的巴拿馬長榮國際(EIS)接連處分資產,引來長榮海運小股東在今年3月控告張國華等董事涉嫌背信,張國煒本人隨後也以EIS股東身分,質疑這些鉅額交易透明性。

代表長榮海運小股東提告的林文鵬表示,最高法院今天針對張榮發總裁遺囑訴訟,判決認定遺囑有效,也就是確認四位遺囑執行人指定張國華為EIS的PP(常任董事長)及PD(常任董事),違背遺囑。

林文鵬說,張國華顯然不是EIS的合法PP及PD,有何權利處分EIS的資產?而長榮海運跟不具合法代表人身分的張國華購買EIS資產,交易程序明顯違法,不但損害EIS及其股東權益,也損害長榮海運及其廣大股東的權益,祈請台北地檢署應嚴予訴追,起訴究責。

林文鵬是打贏多場經營權爭奪戰知名大律師梁懷信的左右手,也是星宇投資派在立榮航空董事、在長榮兄弟之爭中,被視為張國煒陣營的人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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