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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旭能源今(31)日宣布對920 MW大彰化西南第二階段及西北離岸風場做出最終投資決定 (Final Investment Decision),並預計於2025年底前完成風場建置。
沃旭能源指出,在2018年6月台灣潛力場址首次競標中,沃旭能源以具競爭力的價格獲配大彰化西南第二階段及西北離岸風場920 MW併網容量,該次競標規則並無在地產業關聯性要求。2020年7月沃旭能源與台積電(2330)(2330)簽署企業購售電契約,確保風場長期收益來源,這是全球再生能源業規模最大的企業購售電契約。
沃旭能源亞太區總裁古沛明(Per Mejnert Kristensen表示,今日做出的正面最終投資決定,充分展現沃旭能源已準備就緒,將持續在台灣建造與營運大規模離岸風場。
沃旭能源台灣董事長汪欣潔表示,除了因應市場環境的變動,沃旭還克服了來自風場場址條件、基礎設施、風場工程設計及採購等諸多挑戰,成功讓大彰化西南第二階段及西北離岸風場取得最終投資決定,未來也將在這兩座風場採用對環境友善的負壓沉箱管架式水下基礎,創下亞太離岸風電先例。
大彰化西南第二階段及西北離岸風場位於彰化外海約35~60公里,已經取得環境影響評估審查許可。沃旭能源將善用在台灣建造900 MW大彰化東南及西南第一階段離岸風場所獲得深厚的在地知識和經驗,於2023年啟動大彰化西南第二階段及西北離岸風場陸域工程,風場零組件將於2023~2024年製造,風場海上施工預計於2025年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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