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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NCC重罰 亞太電信:配合停用不法門號、考慮提行政訴訟

亞太電信。圖/亞太電信提供
亞太電信。圖/亞太電信提供

本文共788字

經濟日報 記者彭慧明/即時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22)日以亞太電信(3682)(3682)未依核准之營運計畫落實用戶身分查核,明確違反電信管理法規定,共三案、重罰450萬元,並要求1個月內提出改正報告。亞太電信表示,對於不肖業者申請門號從事違法犯罪行為,在知悉之第一時間,便將涉案申請門號公司之涉及不法門號及其他申請門號予以停話,並配合檢調凍結其近千萬元款項,降低受害者損害。

另外,亞太電信也指出,對於被主管機關裁處深感遺憾,等收到正式公文,針對主管機關對案件事實認定及法律適用如有疑義,將提起行政訴訟。

NCC指出,亞太電信經營企業便利簡訊服務,受理「全方位管理投顧企業社」申辦電信門號及「Starlink Media Co. Ltd.」申辦電信門號。去年6月20日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為追查詐騙簡訊來源,請亞太電信提供相關資料

並知會NCC,經NCC行政訪查發現亞太電信明確未落實電管法第37條第1項規定,亦未依核准之營運計畫落實核對及登錄用戶身分資料。以「企業便利簡訊服務」案,受理用戶申辦並代為發送簡訊,有未查核用戶身分即予代發簡訊提供電信服務之情形,罰鍰150萬元。

在 「全方位管理投顧企業社」案部分,經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偵查,門號被使用於發送投資詐騙簡訊致多人受害,民眾財產損失慘重,該公司知悉其企業用戶門號並非自為使用而提供不特定第三人使用時,並未依規定對該實際使用門號者實施雙證身分查核,罰鍰250萬元。

針對「Starlink Media Co. Ltd.」案,亞太電信在該公司申辦門號時未確實核對該企業用戶之身分證明文件正本,罰鍰50萬元。

NCC強調,電信事業對其所獲核配之電信號碼負有使用管理之責,應依經核准之營運計畫確實落實用戶身分查核,以有效掌握及確認使用電信號碼之用戶身分,避免電信號碼供未知身分人士非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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