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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 記者朱漢崙/台北即時報導
外界矚目台新證券和元富證券合併一個月內資訊系統出包三次,主管機關怎麼罰?對此證期局副局長黃仲豪指出,證交所已著手進行台新證券這三次問題的實地查核及缺失了解,會看情節嚴重的程度如何來決定裁罰,裁處罰鍰金額在30萬至600萬之間,不排除一併懲處高階主管。
對於台新證券第三度出包的情況,證期局指出,主要和主機的記憶體不足有關,此一問題,在收盤之前問題已解決,這個情況在過往也曾有券商發生過類似的情況。
對於半個月內出包三次,除了罰鍰,是否會更進一步裁罰高階主管?黃仲豪指出,要看到時候出爐的調查報告,依照情節嚴重的程度來決定是否進一步裁罰高階主管。至於先前的裁罰10萬元,黃仲豪說明,這只是延遲申報所裁處的罰鍰,台新證券原本應在4月16日上午10時申報,延遲至4月16日晚上8時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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