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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子公司處分資產太慢公告 證交所罰3萬元違約金

本文共204字

經濟日報 記者蔡靜紋/台北即時報導

臺灣證券交易所針對再生-KY(1337)違反重大訊息規定,處以3萬元之違約金。

證交所表示,亞洲塑膠再生資源控股有限公司(再生-KY)的重要子公司三斯達(福建)塑膠有限公司於2024年8月19日至114年1月7日累積處分鞋紡園廠房乙案,經查符合臺灣證券交易所「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4條第1項第20款情事,惟再生-KY延遲輸入重大訊息,已違反前述處理程序之規定,故處以3萬元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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