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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區樓下開餐飲油煙大 陸8/15起新法最高可罰48萬

本文共525字

聯合報 記者賴錦宏/即時報導

「窗戶一開,油煙味比飯香味還濃。」這句話,戳中了不少大陸住宅區1樓臨街住戶的痛點。從8月15日開始,大陸《生態環境法典》正式施行,法典明確規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樓、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大樓,以及商住綜合樓內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內,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項目。違規且拒不改正的,將命令關閉,並處1萬至10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48萬元)的罰款。

據福建廣電集團公眾號稱,這次法典做了關鍵調整,即把治理關卡往前移。要求地方政府在餐飲業者登記登記環節,提前告知選址的禁止性要求。

民眾也問,以前就開在樓下的老店怎麼辦?法典管的是「新建、改建、擴建」,已經合法經營的存量餐飲,不在此次禁令的直接適用範圍之內。但如果油煙超標排放、淨化設施不達標,照樣會依法查處。

若有業者違規,法典明確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確定的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執法。居民若發現違規,可以撥打大陸各地的市政服務電話12345,也可以向當地生態環境或綜合執法部門投訴。

有大陸網民在評論區回應,「不能開窗戶,早就該抓」、「很多餐飲是安裝了應付檢查,實際上做菜的時候又不開淨化系統?這種情況沒人管理!油煙照樣亂排」,「這種事物所在多有,很難判定,就算檢舉,也大多不了了之」。

8月15日開始,大陸《生態環境法典》正式施行,若居民樓下開油煙餐飲,產生油煙異味...
8月15日開始,大陸《生態環境法典》正式施行,若居民樓下開油煙餐飲,產生油煙異味廢氣者,最高可罰10萬元人民幣。圖/截自「一財情報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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