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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 香港蘋果日報6高層遭判6年9個月至10年重刑

本文共377字

聯合報 記者賴錦宏/即時報導

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及國安法案,黎智英及其他八名被告,今日上午10時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宣判。其中,黎智英因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被判20年徒刑,其餘八人也遭判6年3個月至10年重刑。

據香港文匯網報導,其餘八人刑期分別為:

反送中運動組織「重光團隊」成員陳梓華監禁6年3個月;

反送中運動組織「重光團隊」成員李宇軒監禁7年3個月;

香港《蘋果日報》前社長張劍虹監禁6年9個月;

香港《蘋果日報》前副社長陳沛敏監禁7年;

香港《蘋果日報》前社論主筆楊清奇監禁7年3個月;

香港《蘋果日報》前總編輯羅偉光監禁10年;

香港《蘋果日報》前執行總編輯林文宗監禁10年;

香港《蘋果日報》英文版前執行總編輯及前社論主筆馮偉光監禁10年。

對於這項判決結果,香港明報報導,判刑後,黎智英妻子在法庭外跟親友相擁,一度拿出紙巾拭淚,另有到庭旁聽人士在庭外相擁而泣。

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及國安法案,黎智英及其他八名被告均遭判重刑。圖為香港榮休...
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及國安法案,黎智英及其他八名被告均遭判重刑。圖為香港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和黎智英的妻子在宣判後失望地離開西九龍裁判法院大樓。(路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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