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 App

  • 會員中心
  • 訂閱管理
  • 常見問題
  • 登出
bell icon
notice-title img

填問卷抽禮券! 快填會員需求調查

僅需 3 分鐘,簡單點選您的興趣與偏好,讓我們為您打造專屬的閱讀體驗!


不再提醒

黎智英國安案完成求情 法官擇日判刑

本文共491字

中央社 記者張謙香港14日電

香港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等9人違反國安法一案,各被告已完成求情陳辭,法官押後判刑。

黎智英等9名被告自12日起在庭上求情,法院原先預留4天處理,但昨天已完成聆聽各人的求情陳辭,時間縮短一半;在完成聆聽求情陳辭後,法官即時表示,會盡快通知各方判刑日期。

連同黎智英,這起國安案件共有9名被告,黎智英及蘋果日報3家公司各被控1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1項「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前者屬於港區國安法罪行,後者是一般刑事罪行。

黎智英又因為捲入「重光團隊」的案件,被加控1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

去年12月15日,法官裁定黎智英各項罪名成立。

2021年,「重光團隊」李宇軒和陳梓華承認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6名前蘋果日報高層,即張劍虹、陳沛敏、羅偉光、林文宗、馮偉光及楊清奇,同被控勾結外國勢力罪,他們於2022年向法庭承認罪行,當時法官裁定待黎智英的審訊結束後一併判刑。

根據國安法,觸犯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的,處以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罪行重大者,處以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

※ 歡迎用「轉貼」或「分享」的方式轉傳文章連結;未經授權,請勿複製轉貼文章內容

猜你喜歡

上一篇
中國人大25至26日召開常委會議 將審議個別代表任免
下一篇
中芯去年第4季淨利年增23%

相關

熱門

看更多

看更多

留言

前往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