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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阿默達巴德(Ahmedabad)當局網路犯罪防治部門近日逮捕包括4名台灣人在內的17名嫌犯,他們詐騙受害者帳戶被用於非法交易,指使將錢移轉存入犯罪集團帳戶,其中1名被害者損失793.4萬盧比(約新台幣303.6萬元)。
據整理印度媒體報導,1名年長人士向警方報案,指嫌犯冒充印度電信管理局(Telecom RegulatoryAuthority of India)、印度中央調查局(Central Bureauof Investigation)及網路犯罪防治部門的官員,稱帳戶被用於非法交易,要他將錢存入嫌犯提供的帳戶。
犯罪集團以視訊電話方式監控這位受害者長達10天,最終被害者交出793.4萬盧比(約新台幣303.6萬元)。
印度德干前鋒報(Deccan Herald)的報導說明,這種犯罪手法是自稱調查洗錢等非法活動執法人員的網路犯罪分子,他們會聲稱正在調查犯罪行為,於是逼迫被害者全天候透過視訊或語音通話等方式聯繫。
印度時報(Times of India)指,這名被害人報案後,警方突襲古茶拉底(Gujarat)、德里(Delhi)、拉吉斯坦 (Rajasthan)、卡納塔卡(Karnataka)、奧里薩(Odisha)、馬哈拉什特拉(Maharashtra)在內的多個地點,並將嫌犯逐一逮捕。
印度斯坦時報(Hindustan Times)提到,警方表示,他們認為已經有超過1000名受害者被這些人詐騙,並提到嫌犯中有4人是台灣人。
這4名台灣人去年曾到過印度,並為犯罪集團提供應用程式或其他技術,供其將金流於不同帳戶中轉移。
印度多家媒體報導,這次遭破獲犯罪集團所使用的應用程式是由台灣人開發,以數位錢包併入犯罪集團系統方式,把從被害人那裡騙到的錢,轉到杜拜等地銀行帳戶,他們在犯罪得手後能分到的佣金,也是用這樣的方式獲得。
警方在這波行動中,繳獲127.5萬盧比(約新台幣48.7萬元)現金、761張行動電話SIM卡、120支手機、96本支票簿、92張金融卡或信用卡、42本銀行存摺。
駐印度代表處表示,13日已接獲上述被指嫌犯家屬電話,並派人在當地警局了解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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