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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頭攤販是曼谷的一道特色風景,不過為了行人和交通安全,曼谷市政府提出新規定加強管理街頭攤販,曼谷市政府的目標是要逐步減少街頭攤販,取而代之把攤販移到規劃好的區域。
曼谷郵報(Bangkok Post)報導,曼谷市政府擬加強管理街邊攤販,根據市政府研擬的新規定,只有「貧窮的泰國人」才能經營街頭攤販。
「貧窮的泰國人」指的是具有泰國公民身分的民眾,而且必須符合三種狀況中其中一種,包括持有國家福利卡、在政府特定補助計畫下擁房或是接受社會發展和人類安全部的福利補助。
申請經營街頭攤販的民眾經營後第二年的收入不能超過30萬泰銖,可以雇用一個泰籍幫手,但不能雇用外籍勞工。不過市府會每年依據經濟狀況、通貨膨脹以及貧窮線等不同狀況,檢討30萬元的規定。
市政府也會每1到2年,根據人流和交通狀況檢討規劃給街頭攤販擺攤的區域,確保攤販不會影響行人安全,市府規劃的區域也會確保攤販不會阻擋公車站牌、天橋入口以及公共設施的入口。
每個攤販的位置至多只有3平方公尺,只能設在人行道的邊邊上,要離馬路至少50公分,並確保人行道保有1.5公尺到2公尺的寬度讓行人行走,每10個攤販就要留3公尺的緊急出口。
曼谷市長查察(Chadchart Sittipunt)曾表示,市府的目標是要逐步減少街頭攤販,取而代之把攤販移到規劃好的區域,類似新加坡小販中心的概念,過去2年大概已經有1萬個攤販離開街頭,而市府正在努力建造更多小販中心。
查察已經簽署規範街頭攤販的新規定,等王室公報正式公告後,規定就會正式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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