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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按:對於外界關心「232 條款」的具體內容,行政院副院長鄭麗君1月16日說明,針對半導體及其衍生品的 232 條款關稅,屬於一項「未來式」關稅安排。台美雙方在投資 MOU 中已載明,若美國未來正式制定相關關稅,赴美投資的企業可享有其產能 2.5 倍的關稅配額,在配額之外,則適用 15% 的優惠關稅;若未來實際關稅水準低於 15%,則依較低稅率適用。
半導體供應鏈是我國重要的關鍵產業,232 條款也因此成為外界高度關注的焦點。隨著台美關稅與 232 條款相關內容揭示,市場關切未來政策走向。對此,鄭麗君指出,近期美國政府公布的行政命令屬於第一階段,目前僅針對少數晶片課徵 25% 關稅;真正較為實質的 232 條款半導體及其衍生品關稅,預期將落在第二階段。
更新日期:2026/1/16
當前台美貿易談判進入關鍵時刻,美方232條款半導體調查結果即將公布,引發產業高度關注。繼對台課徵20%對等關稅後,若半導體也遭課以懲罰性稅率,恐重擊台灣出口動能。對此,《經濟日報》整理相關資訊,帶讀者了解「232條款」到底是什麼?對台灣又可能會有哪些影響?
232條款是什麼?與201、301條款差別在哪?
美國商務部2025年4月,以「國家安全」為由,針對半導體晶片、封裝器材、晶圓、半導體製造設備,以及含晶片之下游等產品,展開依據1962年《貿易擴張法》第232條款(Section 232)的調查,若最終被認定,因依賴外國零組件影響國安,則恐因此被課徵高額懲罰性關稅。
此前,美國商務部長盧特尼克表示,半導體相關調查結果將在2週內(2025年8月初)公布,而美國總統川普在2025年4月宣布針對全球的對等關稅後不久,隨即又發出公告指出,包含半導體、晶片,或是其他衍伸性商品,如智慧型手機、電腦與晶片模組、平板顯示器等,並與木材、藥品、銅、鋼鋁等類別,均初步被排除在各國對等關稅名單之外。
同樣以232條款作為主要依據,繼2025年6月的50%鋼鋁關稅開始施行後,川普也在2025年7月30日宣布對半成品銅與銅密集衍生產品,課徵50%關稅,該命令並於2025年8月1日上路。

不過,1974年《貿易法》第301條款(Section 301)則不同,2024年12月,美國啟動針對中國成熟製程晶片的調查,主因是,美國認為中國長期針對成熟製程晶片實施「傾銷」,或是針對外國不公平貿易行為或政策(如補貼、壟斷、技術轉移不公等),認定「對他國不公平貿易行為回應」,進而展開相關調查,但該部分目前尚未有結果。
此外,《貿易法》第201條款(Section 201),則是指,當認為「本國產業受到進口損害」,可以引用展開調查,通常會搭配232條款進行相關貿易、關稅限制措施。
對等關稅20%對台灣會有什麼影響?
同樣都是關稅!對等關稅、半導體晶片關稅不一樣?

川普2025年4月2日針對全球提出的「對等關稅」(reciprocal tariffs)政策,其法律依據為《1977年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案(IEEPA)》,川普透過 行政命令第14257號(Executive Order 14257) 發布該措施,將美國持續巨額貿易逆差,視為經濟與國家安全緊急狀態,並授權對所有進口商品徵收至少10%的基本關稅,並對特定國家課徵10%以上的對等關稅,而當時台灣被徵收32%對等關稅,隨後引發2025年4月初的全球性股災。
儘管2025年5月,美國聯邦法院裁定,利用IEEPA為基礎的「解放日關稅」政策超出總統合法權限,並永久禁止執行相關稅率,然而,不久後又再度逆轉,目前相關法案仍在訴訟中,對等關稅政策也暫時將會持續。
與232條款不同的點在於,最終手段都是對其他國家施行課徵關稅措施,使其他國因壓力而做出讓步,不過,IEEPA為在緊急狀態下,總統可直接命令行政機關實施貿易措施,且不需要經過國會許可,與「232條款」具有法源依據不同,因此,前者在法律上較容易受到挑戰。
「232條款」的結果所牽動的相關政策施行則較不容易被推翻,後續,相關對象所需做的讓步,恐也比以IEEPA所衍伸的對等關稅要來得大,且影響恐更深遠,至於,相關例子部分,由於過去極少全面施行,且在國際壓力下,通常負面政策維持時間都不長。
公平貿易呢?WTO怎麼看?

針對川普的對等關稅與232條款下的關稅措施,在世界貿易組織(WTO)的規則下,其實是有部分相左的。
WTO允許會員國在本國產業受進口損害時採取「保障措施(Safeguard)」,只要符合比例原則、證據明確、期限合理即可,所以在「201條款」的部分是相對的符合比例原則的。
但是,「301條款」則單方面的認定,允許美國總統對外國不公平貿易行為採取單邊行動,這不符合WTO所規範,需要經過上訴並且透過WTO相關司法機構解決,而這部分也與美國持續凍結「上訴機構」法官任命,因此癱瘓WTO執法上訴權利有關。
另外,由於「232條款」所指涉的關家安全範圍並未明確規範,對於美國來說只要以此由就可以搭配其他條款對他國展開懲罰性、貿易談判措施,在行政上有部分模糊空間。
在川普4月對等關稅、貿易談判措施陸續公布後,包含中國、日本等國皆已向WTO投訴,但目前爭端仍持續中。
232條款對台影響為何?台灣成全球第一個取得優惠模式國家

鄭麗君1月16日表示,在第一階段談判中,自 2025 年 4 月美方對台提出 32% 對等關稅起,雙方一路談到 7 月底,當時其實已取得一定程度的共識;然而,由於美方 232 條款半導體關稅政策尚未明朗,相關政策仍在發展中,美方也坦言仍需要時間,因此半導體 232 條款必須持續磋商。
在此背景下,美方於 7 月底、8 月初對台灣給予暫時性 20% 的對等關稅安排,雙方也隨之進入第二階段談判。第二階段的重點,則聚焦於持續深化供應鏈合作,以及 232 條款相關磋商,討論範圍不僅限於半導體及其衍生品,也逐步擴及其他 232 條款項目。
她指出,經歷兩個階段的密集磋商後,雙方終於在今日達成共識。由於美方半導體 232 條款仍在政策發展過程中,台美此次所達成的共識具有高度特殊性;台灣也因此成為全球第一個在 232 半導體關稅政策尚未定案前,即預先取得優惠模式的國家。
鄭麗君強調,這項成果有助於降低我國高科技產業在美投資與布局所面臨的不確定性。她再次重申,這次談判雖然是從貿易逆差的挑戰出發,但台灣期待透過這次談判,推動台美關係朝向未來產業互利、供應鏈共榮的戰略夥伴關係發展。
(資料來源:記者廖珮君、江睿智、余弦妙; 編譯葉亭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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