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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普的對等關稅措施再次遭遇法律挑戰!這次非同小可,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8月底裁決,認定依據「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實施的對等關稅作法,已超越總統的法定職權,應屬非法。雖然川普揚言上訴最高法院,但這隻關稅大棒,帶給世界更多難以預測的變數。
這些變數,讓那些仍在與美國談判的國家何以為繼?對急於取得談判成果的台灣而言,又將採取哪些談判策略?而被對等關稅打得顫顫兢兢的企業們該如何是好?
當全球已因川普的國內法律較勁問題,瀰漫一股觀望氣氛之際,日前卻傳來美日達成貿易協議的消息,表示台灣一直作為談判結果對標的日本,進度並未叫停。那麼台灣呢?政府和企業如何面對新局?
台美談判仍在艱困中前行
上市公司建大輪胎總裁楊銀明上周末在一項對等關稅論壇中說:「這種情況下,比較少會見到一些重大的決策,我們都暫停,重大決策等情勢明朗後再做決定。」
企業界這般考量,不無道理。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於8月29日做出的裁決,指明川普對等關稅的作法違法,除了依此對數十個貿易夥伴課徵關稅,針對中國、加拿大和墨西哥的芬太尼關稅也違法。
法院允許已實施的關稅措施有緩衝期,可延到10月14日,讓川普政府可向美國最高法院提出上訴。這表示,對等關稅是否合法的不確定性推延到10月14日以後。
課關稅踢鐵板 川普最後可能硬柪
中華經濟研究院院長連賢明受訪時指出,這個問題需要三個多月到半年時間來解決,「我認為美國最高法院9月底受理川普的上訴,大概需要三個多月到半年時間處理,但不見得會像川普說的一樣,撤銷巡迴法院決定,」最主要是,IEEPA法源裡與關稅完全沒有關係,這一點顯而易見。
IEEPA法源主要在處理如似俄烏爆發戰爭後,他們在美國的資產如何處理等問題,因此,高法院可能會判決對等關稅沒有適用IEEPA的依據。
但川普不是省油的燈。外媒引述美國律師的分析指,川普政府有五種替代法源可以引用:如1962年頒布實施的「貿易擴張法」第232條款、1974年公布的「貿易法」第201條款、1974年的「貿易法」第301條款、1974年的「貿易法」第122條款。
「依照川普的作法,就是會繼續硬柪下去吧!」連賢明說。連賢明8日在其臉書上分享國科會所屬科技、民主與社會研究中心(DSET)當天發布的「川普全球關稅爭議:貿易法庭、國會與後續憲法挑戰」最新報告,內容也持類似看法。
該報告認為,即使在對等關稅違法的情況下,川普仍有其他政策工具,這表示川普政府會面臨更多行政程序制約,也可期待關稅措施,未來美國政府將採更有序、且可預期的方式推出。
協助業者處理關稅措施的全國工業總會副秘書長邱碧英特別提醒,川普2018年第一任期時,即已引用232條款,對鋼課徵50 %進口關稅、汽車課25%,當時有些國家豁免,但是台灣沒有。
這一次川普捲土重來,各國都未被豁免,但也表示從2018年至今繼續對鋼鐵和汽車課稅,沒有落日條款,甚至在上月18日將電動車含括在內,擴充了407項,「這表示它隨時都可能變身長大,這點值得我們業界關注」,意味川普的關稅棍棒難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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