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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照、酒駕肇事致死事件太多,卓揆開口指示要拉高強制險費率,對此保險局在今日首度對外揭示正進行研議修法的三大方向,以加強保護車禍受害人權益,包括取消性別差異、對於酒駕肇事使人致死拉高費率、無照駕駛使人致死作註紀拉高日後強制險費率。
上述三大修法方向的研議,保險局表示會在明年底之前完成;不過對於無照駕駛,保險局坦言,除非駕駛人日後買車,否則強制險只能懲罰到車主,但罰不到實際駕駛人。
但所謂費率拉高並非全面,而是上述三種特殊情況,主要在於女性保費,或是酒駕肇事及無照駕駛肇事致死這些,但一般男性費率有可能因為要把女性費用拉高而降低,另外對一般無肇事紀錄的男性駕駛人也不會調高費率。在保險局進行上述三大方向修法之後,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也明確指出,之後強制險的費率將依照年紀、車種、違規肇事理賠紀錄,及酒駕加費等四大項目各自對應的費率等級而有所不同。
強制汽車責任險費率首先會檢討讓費率計算不納入性別的因素。蔡火炎指出,台灣現行女性的費率低於男性,因此經常發生「車主登記為女性,但非實際駕駛人」的情況,使計費基礎不公平,甚至產生「逆選擇」現象。他進而指出,保局同時考慮英國、美國加州、德國等都沒有這種作法,至於亞洲,日本也沒有分性別,因此擬取消性別的區隔。
現行強制險費率共為10級,對於同一年紀的男性和女性的保費比較,蔡火炎舉例,自用小客車,年紀超過30歲,未滿60歲,用第四級費率,沒有肇事紀錄者,目前男性一年保費為1398元,女性為1318元,差了約80元,未來由於要把二性的保費拉平,因此,保費就會介於1318至1398元之間,亦即現行男性費率會下降;而若肇事的話,則以上述例子,第四級再加三級到第七級的話,男性會是1697元,女性會是1617元。
蔡火炎也說明,若隔年沒有肇事的話,則會減一級,回到第六級費率,而非回到第四級,必須等到再二年都沒肇事,才會回到第四級。而最高第十級,男性為1996元,女性為1916元,每級約加100元,而最低的第一級費率,男性為1099元,女性1019元,
保險局要修法的第二大方向,在於加入車種,違規肇事酒駕記錄的加費,包括對於肇事致受害人死亡,以及保險註記為非車主的肇事駕駛人,這二種人會來調高費率等級。蔡火炎進而說明,現行的費率等級,僅有依照前一年度的理賠紀錄讓費率加三級,不會因受害人傷亡情形有差異,現在則會再區分成肇事之後,究竟是死亡或是受傷,讓費率的等級再作更進一步區隔。
不過,對於大貨車等危險駕駛、重大違規加費,保險局則表示,要等交通部向運輸業者先溝通費率的調整,保險局這裡才能進行。
第三個方向則是針對非車主的駕駛人。蔡火炎指出,未來在發生強制險理賠時,將對「非車主的駕駛人」作註記,若以後該駕駛人買車時就要適用更高的等級。但蔡火炎也坦言,倘若這個肇事駕駛人一直不買車,則強制險費率不法處罰到該車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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