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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很多企業朋友在進行淨零碳排的時候,已經從碳盤查、碳足跡、碳減量談到碳中和,這些不同階段所需要完備的內涵有明顯的差別,但卻常被混淆,在此以企業經營的角度,提供些淺見。
首先,要釐清的是「淨零排放」與「碳中和」這兩個名詞,前者代表著對所有會造成地球暖化的溫室氣體的排放控制,是屬於整體環境層次的大目標;後者是僅針對溫室氣體中的二氧化碳當量進行控制,指的是區域、企業或某個體單位對自身所產生的碳溫室氣體排放量透過自我減量及外部抵換來進行抵銷,進而達成廣義的碳排放與碳移除,平衡時就可達到碳中和目標。
從實踐路徑來說,「淨零排放」是最終要達成的目標,碳中和是企業可以透過管理作為,努力改善自身碳排的起點,ISO14068-1:2023「碳中和」標準提供了一個可實踐的執行框架。因此,以下就以碳中和發展路徑,分析企業該做好的四個階段,說明如下:
一、碳盤查階段
這個階段首先要能收集精確的相關數據並轉換為二氧化碳排放當量,才能進行改善與管理,可分為兩種層次,一個是對應「組織層級」的溫室氣體排放盤查(ISO14064-1)。另一個則是針對「商品或服務層級」的產品碳足跡盤查(ISO14067),其為針對單一商品或服務的整個生命周期,從原物料開採、製造、包裝、運輸到廢棄處理或回收,整個過程所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
二、碳減量階段
本階段的重點在於「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實際作為」,企業可以從前一階段盤點結果之中,依據碳排放量之占比找出排放熱點,並進行減碳可行性的評估與改善工作,在推動手法上有以下幾個方向可以考慮,包括設備汰舊更新、製程改善、綠色設計、優化能源管理、建置再生能源,以及降低營運過程中的燃燒行為等,將可大幅降低或避免直接排放源的產生。
三、碳抵換階段
經減量改善後,企業內總有無法完全消除的溫室氣體排放源,可透過投資或購買減碳專案來「補償或抵銷」。碳抵換之作為在ISO 14064-2規範中建議以「碳抵換專案」推動,依據行政院環境部公布之「溫室氣體自願減量專案管理辦法」及「溫室氣體排放量增量抵換管理辦法」規範,目前碳抵換減量措施可區分為再生能源、低碳燃料轉換、能源效率提升、熱能回收、含氟氣體破壞去除、低碳運輸、廢棄物回收再利用等七類,這一部分工作大多需要專業領域知識或額外技術支援來完成。
四、碳中和階段
若上述作法推動後都難以達成減碳目標,才可透過「購買碳權」的方式來抵銷自身無法完全清除的碳排,進而達成廣義上的碳中和目標。
本階段可視為前述工作之總集成,核心重點在於「確保前述種種作為可以持續性的被有效推動」,這個階段就會要求企業檢視所採行之作為是否合乎各種標準規範,同時,檢視企業內部是否有系統性的運作機制。
要完成上述工作,建議企業應設定清楚的目標與工作執行計畫,並在內部建立共識來啟動工作。而後,可以採用各種智慧化工具來落實,再逐步依據政府機關制定的碳抵換管理辦法與措施來進行必要的自願減量專案申請,同時以生態系理念串聯合作夥伴、顧客與利益關係人,方能將減碳作為從企業內部走到外部,完成碳中和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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