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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熟期二代企業家們的故事

台灣家族企業進入交棒高峰期,此次聚焦接班5年以上的成熟期二代,他們會遇到怎樣不同的試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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颱風假縣市不同調 勞動部:依居住或工作地判斷

本文共452字

中央社 記者汪淑芬台北11日電

颱風鳳凰來襲,桃園市放颱風假,北北基多半仍照常上班上課,對於因工作需往返桃園與北北基的民眾感到困惑。勞動部說明,勞工可依居住地或工作地決定是否可放颱風假。

勞動部舉例,居住在桃園的民眾,即使在其他縣市上班,今天都可放颱風假,居住在北北基或其他未放颱風假縣市的民眾,如果工作地點在桃園市,今天也可放假。

另外,對於往返北北基與新竹,需搭大眾運輸經過桃園地區的民眾,勞動部說,也適用放颱風假。

根據勞動部昨天新聞稿,依「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明訂天然災害發生時,為保障勞工生命安全,勞工應以不出勤為原則,如確需要勞工出勤,雇主應提供勞工通勤協助,如勞工依原定上、下班通勤方式(台鐵、捷運、公車等)有困難,而有搭乘計程車必要時,雇主應支付相關費用。

勞動部說,勞工在縣市首長宣布停班停課後,依要點規定可不出勤,且雇主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也不得強迫勞工補行工作、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但雇主因業務性質需要,經勞工同意而出勤時,雇主應提供通勤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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