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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一名女子因神經痛向警方求助,卻被送至精神科醫院住院8天,引發爭議。精神科醫師沈政男指出,精神科住院最關鍵的是家屬聯絡與保護人設立,化學或物理約束均依法規範,否則會因病患自認無病及外界對治療程序的不理解引發爭議。
事件起因於該名中年女子因「神經痛」前往警察局求助,警方依疑似精神異常行為將她送往精神科醫院住院8天。女子事後控訴,住院期間遭打針、昏沉、約束及毆打,友人會客被拒,家屬亦未接獲通知。
院方澄清,女子自願住院,所有醫療措施均簽署同意書,友人與家屬亦有聯絡或探視,否認任何施暴行為。院方強調,精神科住院需依病人意願,如拒絕住院才啟動強制住院流程,並受嚴格法律規範。
沈政男指出,若病人精神躁動或行為失控,可能需使用藥物進行「化學約束」,或在必要時採取物理約束固定,均須告知病人並記錄醫師簽章,以防止傷害。物理約束耗費人力,過程可能出現輕微碰撞,但非院方故意施暴。
精神科住院與一般科別最大差異在於家屬參與。病人入院後院方會盡力聯絡家屬,找不到家屬時依法設立保護人,確保病人安全及後續照護。住院療程多針對酒精或藥物引發的短期精神症狀,並非慢性精神病治療,病人入院前已簽同意書,醫院會依療程完成治療。
沈政男提醒,精神病患者多認為自己「沒病」,不願住院,因此醫師需耐心勸說。若女子欲提告,須證明醫院有違法或施暴行為,傷痕時間與來源亦需佐證。他也強調,社會對精神科住院及治療程序的誤解,常使新聞報導放大恐慌,專業解釋與透明資訊對減少爭議至關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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