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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農曆春節期間計程車收費,1月25日零時至2月2日晚上12點,共9天調整運價,按原規定收費方式加收3成,2月3日零時起恢復原規定收費,如未依規定收費或拒載等情事,可撥打申訴電話,新竹區監理所0800-231035,或苗栗縣政府服務專線0963-536693 、0921-374099。
苗栗縣計程車原規定收費,日間(上午6點至晚上11點)計程運價,起程 1250 公尺100元,續程每200公尺5元;計時運價時速低於5公里,每80秒5元。夜間(晚上11點至隔天上午6點)計程運價,起程1250公尺120元,續程每200公尺5元;計時運價時速低於5公里時,每80秒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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