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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吉姆.柯林斯(J. L. Collins)
說到債務,就不能不提買房這件事。
眾人都認為我反對買房。誰叫我寫了名為〈為何買房是糟糕的投資〉的文章(還是我部落格上最受歡迎的一篇)。事實上,在成年後的絕大多數時間,我手上都有房地產。所以,要如何解釋這看似自打嘴巴的情況呢?其實這一點都不難。
我反對的是房地產業不斷吹噓,房地產永遠、甚至普遍看來是個很棒的投資。他們並不是說,房屋就是讓人住的,而且還主張這是個非常昂貴的奢侈品。
我先把話說清楚,購買昂貴奢侈品並沒有什麼不對,我自己也買過不少。但前提是,要能輕易負擔得起其價格,且購買後不會影響到你的長遠目標,像是獲得財務自由。
當然,每個國家和地區的情況都不同,我接下來要說的,這其實只是大部分情況,所以放眼世界各地一定會有例外。我再次強調,一般來說,租屋的費用低於買房。因為在租屋時,你比較可能只會付錢去租當下所需的空間,而不是為了未來可能會用到的空間花錢。如果租屋出現不同需求,那麼想要搬家到更大或更小的地方,也會比較容易。
如果是租屋,那麼就不太可能因為腦波弱而花大錢翻修,也不會因為房屋相關的問題突然需要花大錢。因為在租屋期間,就能清楚知道會在住房上花多少錢。
大多數人在考慮要買房還是租房時,都沒有認真的算過成本。你應該要算過才對。也不是說,每做一個決定都要考慮自己的財務狀況,但你總是要小心每個決定對財務狀況可能造成的影響,尤其是房屋這麼昂貴的特殊物件。
不要陷入那個讓許多人都上當受騙的陷阱,那就是只把每個月要付的房貸金額和你租屋的租金相比。因為如此對比就會忽視所有買房的額外支出:稅金、維護、翻修、維修、買家具、買家電、做庭院造景等。此外,還需要留很大一筆緊急備用金,因為買房後一定會不定時出現意料之外的支出。
如果決定買房,一定要記得,整個房地產的相關業者都會希望客戶買到其能力所能負擔最大間房子。銀行貸款給購屋者時,也會希望他們在其信用額度內貸愈多愈好。房仲也會鼓勵客戶購買透過貸款所能負擔的最大間物件。當真的買了那間大房子後,舉凡翻修裝潢、家具和家電都必須要配得上它才行,如此才能在脫手時賣個好價錢。然而,一旦陷入這個陷阱,獲益的就是除了購屋者之外的所有人。
最後,我想說:買房不是穩賺不賠的投資,其中有許多風險。媒體總會分享有人在舊金山買房,然後房價一飛衝天的故事。但卻很少人會提到那些在底特律買房的人,那裡原本也是座繁榮的城市,而在該地置產者,卻只能眼睜睜看著房產價值暴跌。你一定會說:「 那我就在確定房價一定會上升的地方買房就好了。 」但請先想想:誰說舊金山不會落得和底特律一樣的下場?或者底特律可能不會重新崛起,反而從此一蹶不振呢?
許多人都不同意我對買房的看法,如果你決心要買房,那麼說什麼都沒用。但如果你的目標是財務自由,就要仔細考慮一下我說的話。買剛好符合你需求、最平庸的房子,這才是最符合你利益的。
本文摘自以下章節【遠離債務錢坑 房地產藏陷阱,下手要細算】
本文摘自方言文化的《簡單致富實踐版:財務自由教父解說,90位FIRE先行者實證,一種強大、易做、低成本、低風險,親測成功的理財策略》
作者:吉姆.柯林斯(J. L. Collins)
吉姆.柯林斯是全球暢銷書籍《簡單致富》作者,更被財務自由社群稱為「財務自由教父」。他也在二〇一一年六月建立了同名部落格「jlcollinsnh.com」,並創辦了傳奇的學托擴財務自由研討會。他的谷歌演講影片觀看數高達一千六百萬,他亦曾受邀錄製過數十個財經節目與播客。
吉姆的第一份工作是挨家挨戶賣蒼蠅拍和回收路邊能賣兩分錢的汽水瓶(當時他才八歲)。他的最後一份工作是脫口秀主持人和雜誌出版商,現已實現財務自由。因其非凡的成就,讓他獲邀前往美國各州、加拿大、德國和英國參加活動。他自己也曾到世界各地旅行,與妻子四十一年的婚姻也依舊美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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