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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R姐財富方舟-廖嘉紅
別以為披著「保險」外衣,投資帳戶就能躲過遺產稅!基金和ETF要課稅,保單的投資收益也逃不了!
陳爸爸是一位愛家成癡的父親,晚年財務無虞,心中最大的牽掛,就是希望兒子們在自己走後也能安心過日子。
他聽從理財專員建議,在70多歲那年,一口氣躉繳了800萬,買了3張「投資型壽險保單」,受益人分別填上了兩個兒子的名字。當時對方說:「這類保單的保險金可以指定給受益人,而且未必需要課遺產稅,,還可以順便理財增值,一舉兩得!」」
幾年後,陳爸離世,孩子們在辦理遺產稅申報時,依照保單設計,將3張人壽保單報為「不計入遺產總額」,總金額高達1,600多萬。兩兄弟心想:爸好有遠見,這筆錢可以不用被課稅,真是太好了!
但沒想到,幾個月後國稅局來函指出:其中兩張B公司的「投資型壽險帳戶價值」超過760萬元,「應該列入遺產總額課稅」,因此追加遺產稅金額超過137萬元。
國稅局怎麼說?
國稅局並不是針對「保單」這個名目課稅,而是依據「實質課稅原則」來看這筆錢的性質。
🔍 他們拆開保單的內容來看:
✅有一部分是「壽險保障」:這是固定的保額,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第9款,可以不列入遺產。
✅但另一部分是「投資帳戶的價值」:這是市場操作後產生的獲利,被認為是「財產性質」,應列入遺產課稅。
國稅局指出:
「這些保單實際上是以保險為名、投資為實。若這筆投資收益能直接在被保險人死亡時轉給下一代,卻完全不課稅,那就違背了公平原則。」
基金和ETF都要課遺產稅,不會因為穿上「保險」的外衣,投資帳戶的價值就能免稅,這違反了實質課稅的公平原則。
小知識補充:什麼是「投資型壽險」?
投資型壽險其實是兩個功能合一的商品:
| 壽險保障 -有固定的保額,死亡時給付。
| 投資帳戶 -保費會放進「分離帳戶」操作基金,盈虧自負 。
結局怎麼了?
兩兄弟的復查申請最終被駁回,國稅局仍堅持:那筆來自投資帳戶的金額,本質上是財產轉移,不能用「壽險」名義避稅。
他們只好補繳了137萬的遺產稅。
R姐專業提醒:
很多高資產家庭都以為:「只要買保險就可以節稅。」
但真相是:
✅ 是「保障型壽險」才有機會合法節稅
⚠️ 「投資型保單」如果主要是投資帳戶,就容易踩到稅法紅線
如果你也有高額保單,或者在規劃財富傳承,別只聽一句「可以免稅」,最好找專業顧問幫你判斷:
👀「這張保單的給付,在我走後,是被當成保險?還是被當成遺產?」
用對方法,愛才能傳得安心又完整。
不是避掉稅,而是讓你的心意有智慧地被送到對的人手上。
#最高行政法院103年判字第30號判決
#最高行政法院101年度判字第376號判決
本文由《R姐財富方舟-廖嘉紅》授權轉載,原文請點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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