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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稅唸學堂/返回借名登記繳774萬土增稅 陳媽媽主張沒有「所得」要求退稅 法院:不行

陳媽媽提起行政救濟,主張土地是借名登記不動產,經法院判決移轉登記,並沒有土地增值所得實現,不應課予土增稅。後來,行政訴訟都敗訴。 圖/AI生成
陳媽媽提起行政救濟,主張土地是借名登記不動產,經法院判決移轉登記,並沒有土地增值所得實現,不應課予土增稅。後來,行政訴訟都敗訴。 圖/AI生成

本文共1261字

經濟日報 記者徐碧華/台北報導
這個判決說明返還土地借名登記,土地增值稅是必要成本。尤其時隔幾十年,土地增值稅是累進稅率,土地增值以倍數計,增值一倍以內稅率20%、增值一倍以上到兩倍稅率30%、增值兩倍以上稅率40%,土增稅的負擔不低。法院到底怎樣認定的?一起來看經濟日報資深記者徐碧華的深入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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