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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女士(化名)111年度向花旗銀行贖回國外基金,賺了近500萬元,由於金額大,銀行員提醒她注意報稅。黃女士報了,但報錯。中區國稅局官員說,應該報在基本稅額(最低稅負),她報在綜所稅,列在財產交易所得項下。結果多繳了100多萬元的稅。
黃女士運氣太好了!不可能的事竟發生了!陰錯陽差,她的案件恰巧由納保官檢核。黃女士本來很生氣,因為她收到一張5,000多元的補稅單,一番計較,竟然變成驚喜,改收到118萬多元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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