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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 記者周克威/台北即時報導
臺灣期貨交易所於6月3日調高力積電期貨(QZF)保證金為現行所屬級距適用比例的1.5倍,並延長合晶期貨(PLF)保證金調整期間至6月15日。
本次調高係力積電(6770)經證交所於6月1日公布為處置有價證券,處置期間為6月2日至6月15日。期交所依規定自6月3日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起實施,並於證券市場處置期間結束後,於6月15日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恢復為調整前之保證金。
本次延長調整期間係合晶(6182)最近30個營業日內經櫃買中心於6月1日再次公布為處置有價證券,處置期間為6月2日至6月15日,配合證券市場處置期間,期交所依規將調高合晶期貨保證金為2倍的期間,延長至6月15日,該日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恢復為5月29日調整前保證金。
參照證券市場處置措施,調整期間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恢復日順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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