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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 記者廖賢龍/即時報導
櫃買中心表示,新華泰富(5481)前因未於會計年度終結後六個月內召開2025年股東常會,核有櫃買中心業務規則第12條第1項第2款規定情事,公告自2025年7月3日起變更該公司上櫃有價證券交易方法。
因新華公司已於2025年10月8日補行召開2025年股東常會,原變更交易方法處置事由已消滅,且無業務規則第12條第1項其他各款原因,公告該公司上櫃有價證券自2025年10月16日起恢復為普通交割買賣,並自同日起恢復融資融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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