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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設置專門職業人員 食藥署開罰3家乳品業者 罰鍰合計12萬元

「114年乳品加工食品業HACCP稽查專案執行結果」,現場稽查情形。圖/食藥署提供
「114年乳品加工食品業HACCP稽查專案執行結果」,現場稽查情形。圖/食藥署提供

本文共580字

聯合報 記者林琮恩/台北即時報導

衛福部食藥署今天公布「114年乳品加工食品業HACCP稽查專案」,食藥署與地方政府衛生局合作,共查核全台33家乳品加工製造業者,揪出1家業者未設置衛生管理人員,3家業者未設置專門職業人員,食藥署北區管理中心主任劉芳銘說,這3家違規業者,被分別依違反「食安法」第11、第12條規定依法處辦,共開罰新台幣12萬元整。

本次查核項目,包括食品業者登錄、追溯追蹤、非追不可、食品安全監測計畫、強制檢驗、標示查核結果、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HACCP)等。

食藥署指出,桃園市典肌美生技有限公司未設置專門職業人員,也未聘用設置及核備衛生管理人員,分別依「食安法」開罰3萬元罰鍰,合計裁處6萬元整。桃園市粲原有限公司、台中市琬妃有限公司龍井廠,皆因未設置專門職業人員,分別裁處3萬元罰鍰。

劉芳銘指出,本次專案共完成查核33家乳品加工製造業者、抽查58件產品標示、抽驗49件乳製品或原料,結果有1家未設置及核備衛生管理人員、3家未設置專門職業人員,違反食安法第11條或第12條規定,轄管衛生局均已依同法第47條規定處辦,總計裁處新台幣12萬元整,其餘查核及檢驗結果皆符合規定。

食藥署強調,食品製造業者應落實執行衛生安全管理,以確保製售之產品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為維護國人飲食安全衛生,衛生機關持續執行查核,若有不符規定者,均依法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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