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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買進興櫃股票時,買進款項如何交付?買進的股票,什麼時候可以入帳?
買進款項,應在成交當日存(匯)入投資人在劃撥銀行所開立之銀行帳戶,以供辦理交割;而買進的股票,在成交日次一營業日上午就會撥入投資人集保帳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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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賣出興櫃股票時,賣出的股票如何交付?賣出股票所應得款項,什麼時候可以入帳?
賣出的興櫃股票,一律要透過集保帳簿劃撥方式辦理交付,因此,股票至少必須在成交日之前三日送達集保公司(但推薦證券商如能確認客戶送存之股票無瑕疵者,於成交日之前一日送達集保公司即可),才可以辦理交割;而賣出股票所應得的款項,在成交日次一營業日上午,就會撥入投資人銀行帳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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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人如果在成交當日急需用到買進的股票或是賣出股票的款項時,有什麼方法可以達成?如何辦理?
投資人欲在成交當日取得買進的股票或賣出股票的款項,可以在交易時特別要求推薦證券商以即時逐筆轉帳方式辦理款券之交割作業,如經推薦證券商同意,就可以在當日取得買進股票或賣出款項。同樣的,推薦證券商也可以徵得投資人同意,以相同的方式完成款券交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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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不可以在興櫃股票開始櫃檯買賣前就先將股票送存於集中保管公司?
可以,在各該興櫃股票核准櫃檯買賣之日起,就可以辦理股票送存作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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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人買進的興櫃股票,最快什麼時候可以賣出?
投資人買進興櫃股票在成交日次一營業日,即可賣出;如果買賣雙方約定採即時逐筆轉帳者,在雙方完成股票交割後,即可賣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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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同一天買進及賣出興櫃股票,可不可以用買賣相抵後的價金餘額辦理交割?
只有透過同一家證券商交易的興櫃股票,才可以用買賣相抵後的價金餘額辦理交割,但是如果透過不同的證券商買賣興櫃股票,因為需分別辦理交割,所以二家證券商間的款項不能以買賣相抵後的餘額辦理交割。舉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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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人 |
委託之
證券商 |
買進或
賣出 |
股票名稱 |
交易金額 |
交割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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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先生 |
甲
甲 |
買進 賣出 |
A興櫃股票B興櫃股票 |
100萬元80萬元 |
黃先生應支付20萬元給甲證券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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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 |
甲
乙 |
買進 賣出 |
A興櫃股票B興櫃股票 |
100萬元80萬元 |
黃先生應支付100萬元給甲證券商;並向乙證券商收取8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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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同一天買進興櫃股票並賣出上市(櫃)股票,可不可以用買賣相抵後的價金餘額辦理交割?
不行,因為興櫃股票的交割期限與一般上市(櫃)股票不同,所以無論是否透過同一家證券商交易,買進興櫃股票的款項均無法與賣出一般上市(櫃)股票的款項以相抵後之餘額辦理交割,舉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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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人 |
委託之
證券商 |
買進或
賣出 |
股票名稱 |
交易金額 |
交割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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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先生 |
甲
甲 |
買進
賣出 |
C興櫃股票D上市(櫃)
股票 |
100萬元80萬元 |
黃先生應於成交當日支付100萬元;並於成交日之次二營業日收取8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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