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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律師吳挺絹律師,為國內少數兼具理財規劃顧問資格之律師。本所亦透過和代書、會計師、銀行、保險、健康、長照等異業合作,協助處理訴訟、資產傳承規劃、信託及長照預防等服務。
「我和先生沒有小孩,這幾年,我們兩個人一起努力工作、存退休金,也買了自己的房子。到現在六十歲了,雖然也不能再賺太多錢了,但至少錢可以供我和先生兩個人養老。可是最近我常常在想……哪一天如果我先走了,我先生是不是要被迫跟我那些從不聯絡的弟弟妹妹分遺產?」「我和弟弟妹妹也不算是感情有多差,但就是出社會之後,大家各自在不同的地方生活工作,之後結婚,以及爸媽在大概十年前陸續過世後,我們就沒什麼往來了。」
但隨時間經過,孩子長大,甚至結婚有配偶,父母年邁,其他小孩覺得不公平或擔心未來有分配財產的爭議,此時父母要跟孩子說「房產登記回來?】或是「登記部分持份給其他兄弟姊妹?」
張阿姨深吸了一口氣,聲音微顫:「我一個人照顧媽媽,已經十多年了。吃的、住的、醫藥費,全都是我一個人出。最近我的媽媽因為身體狀況,住在長照機構了,我真的沒辦法......我的妹妹……她從來沒伸出過援手。」
「我媽媽前陣子過世了,本來心情就很不好,但我一直卡在一件事放不下……那筆,應該屬於媽媽的錢,現在在弟弟名下,而他又不願意吐出來。」 我請他慢慢說。
「因為我的哥哥,去年就已經為了爸爸遺產繼承的事情,和我及媽媽大吵了一架,還是在爸爸醫院的病房裡!我和媽媽都擔心,如果未來媽媽身體不好,那是不是要如何用媽媽自己的錢,還要聽哥哥的意見?畢竟他是兒子。他總是說,我是兒子,家裡的事當然都聽我的!可是媽媽現在很害怕,如果是管理她的財產,或是決定長照醫療照顧的話,哥哥到底是會為媽媽著想?還是只會為自己的『錢途』著想,而不給媽媽需要的照顧......所以媽媽請我來請教律師,該怎麼辦?」
我望著面前坐下來的這對老人與中年男子,阿嬤看起來約莫八十歲,一臉慈祥又略帶拘謹,正在找個好位置放置她的拐杖,而身旁的男士大約六十歲上下,眼神裡滿是關切。經驗告訴我,這應該是一對母子。
在財富傳承的議題上,許多父母都希望為子女鋪設一條康莊大道。 然而,單純地給予金錢,卻忽略了對孩子正確價值觀,理財觀念的培養和財富管理工具的善用,往往可能適得其反。 從「大陸富二代張曉恩」的案例中,我們或許能得到深刻的啟示:給孩子錢,不如教孩子如何「管錢」,甚至是如何「被管錢」。
「事情要從我爸過世說起。那時候,媽媽應該可以繼承一部分遺產。但因為她身體不好,大哥擔心她會亂花或被騙,也可能存摺、權狀亂放,就說要幫她保管。後來,這筆錢就在大哥的安排下,匯到我弟弟名下,因為弟弟那時候跟媽媽一起住、他這樣方便領錢照顧她。」
借名登記關係,通常發生在親屬,或是一起投資的朋友之間。背後的原因動機,不一而足,五花八門。諸如,家屬貸款可以有優惠利率方案,因此就用他的名義登記購置房產。打官司期間,不方便把自己真實的財產情況公開,避免新增困擾,所以買房也借用親屬名義登記。
對於家中有失智...等身心障礙家屬的家庭,或多或少有聽過「監護宣告」這個法律專有名詞。
許多失智症患者的親屬,是在接手照顧患者,甚至在患者身故後,才驚覺「失智爸媽的財產竟然都已經被過戶(不動產)、被轉/領出(存款)、或保單變更受益人(甚至解約)了!」
筆者也遇過不少件,是子女們面對年長的父親,疑似遇到媒體稱為「粉紅收屍隊」的女朋友而暈船。之後父親就常用各種理由,跟子女討更多的孝親費;或是子女本來因父親身體狀況退化,而協助保管父親的存摺、印章,但父親被女朋友說動,而向子女討回存摺印章自己保管,或是要求子女提領大筆現金給自己。